5月1日起 聊天記錄可作民事訴訟證據(jù) |
時間:2020-05-01 21:13:36 來源: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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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關于民事訴訟證據(jù)的若干規(guī)定》的決定正式開始施行。這意味著,微信微博聊天記錄可正式作為打官司的證據(jù)。市民對此怎么看呢? 市民:我覺得挺好的,聊天記錄的話的確是蠻可以作為證據(jù)的。 市民:我覺得我覺得這個是有必要的,可以保留一個證據(jù) 市民:民事訴訟的比較正式的可以用來當作一定的參考證據(jù)比如說小額的生意或者在微信上轉賬,聊天記錄還是能夠作為一個參考的 不過也有不少市民朋友會擔心聊天記錄作假會帶來一定的風險。 市民:現(xiàn)在這種截圖可以造假 市民:畢竟微信上有可能你只是隨便說說,就怕別人會污蔑你或者拿去做其他的壞事情,然后威脅,敲詐勒索,現(xiàn)在都有。 根據(jù)新規(guī),電子證據(jù)效力如何,主要取決于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lián)性如何。其中關于聊天記錄的真實性,首先要證明微信賬號的主體身份,如果不能證明這點,微信聊天記錄的真實性難以得到保證,也難以實現(xiàn)當事人的證明目的。 信息化的發(fā)展,真的讓大家的一言一行都被記錄,都變得有據(jù)可查,真正做到了傳說的“雁過留痕”。
所以大家一定要時刻注意做個文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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