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信息 5人獲刑 |
時間:2023-10-11 22:32:44 來源:生活連線 作者:陽湖網 |
|
隨著現代通訊技術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fā)展,公民個人信息通過信息網絡傳播、交易,往往被不法分子竊取、利用,催生電信網絡詐騙等關聯犯罪,威脅公民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社會管理秩序。近日,武進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來看報道。 2020年2月,被告人胡某某伙同其妻子郭某某,在常州新北區(qū)成立了一家工作室,并招募了林某、顏某某及陳某某加入。 現場:公訴人:以該工作室的名義,從互聯網上非法收購微信、抖音賬號,或者非法收購公民身份證號、手機卡后,實名注冊抖音、微信賬號,在互聯網上加價出售 截至案發(fā),被告人胡某某、郭某某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十四萬三千余元,被告人林某、顏某某分別獲得27324元和29011元的獎勵,被告人陳某某分到22500元。 現場:公訴人:各被告人對起訴指控的事實沒有疑義,另外還有相關的證人證言
轉賬記錄 實名認證信息,足以認定上述五名被告人有罪。 被告人
胡某某:我希望法官給我一次重新改過的機會,我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愿意承擔(法律責任) 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通過司法審判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懲治和預防違法犯罪、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同時,法院也以此類典型案例給社會以警示。 武進法院刑庭法官助理
徐晨:由于被告人的行為導致了許多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
傳播,威脅到公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影響了公民的正常生活,所以檢察機關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由于此類情況多發(fā),在此提醒大家,千萬不要做違法亂紀的事情,不要在互聯網上販賣經過實名認證的微信賬號
抖音賬號等,或者非法收購公民身份證號碼 手機卡等信息 大數據時代,大家一定要加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意識,不輕易提供個人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