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世界禁毒日,昨天下午,武進法院公開宣判了3起涉毒案件,其中刑期最長的達18年,通過公開宣判打擊毒品犯罪氣焰,提高市民自覺抵制毒品的意識。
在5名被告人中,王杰可謂是“毒跡累累”,從2005年開始,他就因吸毒或容留他人吸毒,被司法處理過7次。2015年初,王杰又伙同劉行、代相洪,先后3次將72.11克冰毒販賣給他人,在共同犯罪中,王杰起主要作用且有刑在身,獲刑最重。
法官 陳碧蓮:被告人王杰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6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5萬元,與原判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2年,并處人民幣8000元罰金,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quán)利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人民幣5萬元,罰金人民幣8000元
作為從犯,被告人劉行獲刑十年三個月,代相洪獲刑四年。令人扼腕嘆息的是,代相洪作為一名90后,本有著大好前程,卻終日混跡于毒友圈,逃脫不了鋃鐺入獄的下場。
被告 代相洪 : 當他們交易完之后,我才知道是毒品,然后在回來的路上,我就離開他們了,毒品危害性太大了,希望廣大的市民能以我為鑒,不要走上犯罪的道路
此外,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告潘承歡和田濤也分別獲刑六個月。武進法院希望,通過集中宣判,讓廣大市民深刻認識到毒品犯罪的危害性,尤其注重青少年的監(jiān)管和教育,自覺做到“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