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險或稱汽車損失保險、發(fā)動機特別損失險,各個保險公司叫法不一樣但本質一致,這是一種新衍生的險種,均指車主為發(fā)動機購買的附加險。
涉水險是一種新衍生的車險險種,這個險種主要是指車主為發(fā)動機購買的附加險。它主要是保障車輛在積水路面涉水行駛或被水淹后致使發(fā)動機損壞可給予賠償。
涉水險但是如果被水淹后車主還強行啟動發(fā)動機而造成了損害,那么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汽車保險附加險包括全車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輛停駛損失險、自燃損失險、車輛涉水險等。當然保險公司不一樣,條款就不大一樣,投保時可以查閱下各個保險公司條款內容。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為50000元人民幣。
賠償處理
(一)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復費用賠償。但在保險期間內累計賠款金額達到保險金額的,保險責任終止。
(二)涉水險每次賠償均實行20%的絕對免賠率。
賠償條件
(一)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法駕駛人在使用保險機動車過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險機動車的發(fā)動機損壞,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1、遭受暴雨、洪水的當時,保險機動車被水淹及排氣筒或進氣管,駕駛人繼續(xù)啟動機動車或利用慣性啟動機動車;
2、遭受暴雨、洪水后,未經必要處理而啟動機動車。
(二)發(fā)生本附加險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時,被保險人或其代表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機動車損失而采取施救、保護措施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費用,保險人負責賠償。本項費用的最高賠償金額以機動車損失保險保險金額為限。)
特別提醒
“涉水險”適用范圍在遭受暴雨、洪水的時候,保險機動車被水淹及排氣筒或進氣管,駕駛人繼續(xù)啟動機動車或利用慣性啟動機動車;遭受暴雨、洪水后,未經必要處理而啟動機動車。在這兩種情況下,要獲得相應的賠償就必須購買涉水險。
購買“涉水險”的省錢辦法
一般是在夏季使用較高,車主沒必要全年購買,但又要伴隨主險投保,怎么辦?車主可通過縮短主險投保時間的方法,季節(jié)性購買自燃和涉水險。如設定車損險的時間為四個月,此期間購買主險時搭配涉水險,之后續(xù)保則去掉這個險種,這樣既有保障又能節(jié)省部分開支。
全險不含“涉水險”
車主們一般所說的車險全險并不包括涉水險。涉水險在各家保險公司的稱謂不同,但本質一樣,均指車主為發(fā)動機購買的附加險,保險車輛在積水路面涉水行駛或被水淹后致使發(fā)動機損壞可給予賠償。所謂的全險是指所有的主險,包括三者險、車損險、盜搶險、交強險,涉水險這種附加險需要另外購買。涉水險的價格并不貴,按照投保車輛的價值收取保費,以一輛價值10萬左右的三廂汽車為例,保費在70元左右,加上不計免賠的費用,也就80元左右。
很多的汽車在水中浸泡數(shù)小時,保險公司能不能理賠這些汽車呢?
據了解,的車險條款有A、B、C三套條款,而這三套條款分屬于中國人保、中國平安和中國太保三家公司,其他保險公司在這三套條款中任選一套。中國平安在車損險的除外責任中如此規(guī)定:保險車輛因遭水淹或涉水行駛致使發(fā)動機損壞;太保的車損險條款除外責任中如此規(guī)定:發(fā)動機進水后導致的發(fā)動機損壞;人保財險的電話車險條款也將發(fā)動機進水后導致發(fā)動機的損失列為除外責任。
水中二次打火受損不賠
“發(fā)動機受損如何賠付成為車主最關心的問題”。因水浸導致發(fā)動機受損主要有兩種情況:車輛在水中長時間浸泡以及在水中二次打火。車主只有在購買了“車損險”后,才能在遭水浸時獲得保險賠償,但主要賠付座位、線路等水浸引起的損失,涉水行駛或在水中啟動造成發(fā)動機損壞則不屬于保險責任。只有同時購買了“發(fā)動機特別損失險”的車主,才能相應獲得包括發(fā)動機損失在內的賠償。在調查保險公司中,有的保險公司的發(fā)動機特別損失險(或涉水損失險)均明確指出“被保險機動車在水中啟動”為賠償范圍,也就意味著水中啟動造成的發(fā)動機損壞同樣在賠償范圍內,比如人保、太平洋、大地、人壽、華泰等,并且第一條中還包含了車主對車采取施救、保護措施合理費用予以賠償,也就是說當車輛被淹或進水發(fā)生故障后,車主采取的正規(guī)收費救援服務是可以報銷的。
車損險的保險責任中列明由“暴雨、洪水”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負責賠償。但同時列明“保險車輛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駛致使發(fā)動機損壞”的,保險公司不賠。在暴雨災害中,不少車主由于缺乏經驗,車輛在水中熄火或二次打火導致發(fā)動機受損,遭遇保險公司拒賠。對于這種情況,保險公司稱之所以拒賠,是因為車輛在水中打火會令積水從氣門進入發(fā)動機造成損壞,屬于車主失誤操作,損失應由車主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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