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廣州市交通運輸局和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雙雙發(fā)布公告,確認增加汽車增量指標額度。其中,廣州市將增加10萬個增量指標額度;深圳則在原定8萬個調控目標基礎上增加4萬個增量指標額度。
廣州市《關于增加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的通告》內容如下:2019年6月至2020年12月,增加10萬個中小客車增量指標額度,增加的額度原則上按1:1比例分別配置普通車競價指標和節(jié)能車搖號指標,由指標管理機構按月組織實施。每月增加的額度,指標管理機構可以根據(jù)指標配置實施情況適當調整;單位指標和個人指標的配置比例與現(xiàn)行調控政策單位和個人增量指標配置比例一致,即單位和個人分別占增加配置額度的10%、90%。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關于調整我市小汽車調控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的通告》內容如下:2019年6月起,在原定每年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配置額度為8萬個的調控目標基礎上,2019年至2020年每年增加投放普通小汽車增量指標4萬個(個人指標占88%,企業(yè)指標占12%),其中,1萬個采取搖號方式配置,3萬個采取競價方式配置。2019年增加的4萬個指標按月平均分配到2019年6-12月,2020年增加的4萬個指標按月平均分配到全年12個月;使用新增的小汽車指標在我市辦理小汽車注冊登記時,小汽車須符合國VI標準;新增的4萬個小汽車指標依照《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