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省:購新能源汽車每輛將獎勵1萬元
5月21日訊 記者日前從海南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網(wǎng)站獲悉,海南省工業(yè)和信息化廳、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公安廳發(fā)布了《關(guān)于實施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促消費臨時性政策的通知》。
《通知》表示:為加快推進國家生態(tài)文明試驗區(qū)建設(shè),引導鼓勵全省新能源汽車消費,按照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進一步采取超常規(guī)舉措確保完成全年經(jīng)濟目標的實施意見》(瓊廳字〔2020〕20號)等要求,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給予財政資金綜合獎勵。
具體資金獎勵標準為:新能源汽車綜合獎勵實行總額控制,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1.5億元,獎勵標準為每輛新能源汽車獎勵人民幣1萬元,新能源汽車獎勵總量不超過1.5萬輛。具體按照獎勵對象材料申報時間先后排序。
資金獎勵對象包括:在海南省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yè)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并在我省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上牌的機動車所有人(個人和非個人用戶)。新能源汽車主要包括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車輛必須為初次登記車輛,并注冊登記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購買及初次登記日期均須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
此外,《通知》還表示:符合資金申報要求的機動車所有人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自行申報,申報時間截至2021年1月15日(含),未在規(guī)定時間申報的消費者,不再給予獎勵。
(責任編輯: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