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 不帶頭盔將受處罰 |
時間:2020-07-01 19:33:46 來源:武進新聞 作者:陽湖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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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施行,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未按照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將受罰。 上午9點,武進交警大隊湖塘中隊來到武宜路長虹路路口,對未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的市民進行勸導和警示教育。記者看到,馬路上沒有正確佩戴頭盔的駕駛員不在少數(shù),僅一小時,就有30余人因未佩戴頭盔被查處。市民羅女士被交警攔下,卻堅持認為自己開車比較謹慎,即使不佩戴頭盔也不要緊。 市民
羅女士:(羅)就是有的人騎車子比較穩(wěn)。 (交警)你是說你自己嗎? (羅)對,也不是說有自信吧。 (交警)那萬一別人撞到你呢? 武進交警大隊湖塘中隊警長
李敏:頭盔是我們電動車騎行最后的一道生命防線。因為像我們發(fā)生交通事故的話,如果頭部受傷的話,是非常嚴重的會導致死亡。 經(jīng)過勸導,大多數(shù)駕駛員表示今后騎行電動車將正確佩戴頭盔。 市民:戴頭盔重要的,買了在家里的,沒開始實施就一直沒有戴,后面如果開始實施,我就開始戴起來。 記者了解到,本月15日前,區(qū)交警部門對第一次被查處未佩戴頭盔的,現(xiàn)場登記身份信息,拍照取證,進行口頭教育,第二次及以上仍未佩戴頭盔的,將處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武進交警大隊湖塘中隊警長
李敏:我們先是予以警告,如果再次發(fā)現(xiàn),我們將進行處罰,7月15號之后,我們將一律進行處罰,營運性的電動車包括一些外賣小哥,今天開始沒戴頭盔我們就要開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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