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騎乘電動車佩戴頭盔絕對是個熱點話題,《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實施第二天,情況是否有所改善?記者今天再次走上街頭一探究竟。 【現(xiàn)場】記者
戴雪燕:我現(xiàn)在是在常武路與廣電局交叉口,今天是《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正式施行的第二天,路面戴盔情況與昨天相比是否有所好轉(zhuǎn),一起來看一下。
上午十點,常武路與廣電路交叉口車來車往,其中不乏未佩戴頭盔的市民。湖塘交警中隊副隊長王雪宗發(fā)現(xiàn)一名閃送外賣小哥未佩戴頭盔騎行,立馬出示證件將其攔下。該騎手表示,因為覺得佩戴頭盔不舒服,所以將頭盔放在了車上,被攔下后他隨即拿出了自己的頭盔。
湖塘交警中隊副中隊長王雪宗:提供身份證 閃送騎手:不是說第一次只是教育教育。 湖塘交警中隊副中隊長王雪宗:沒有,外賣小哥騎手直接處罰。 閃送騎手:一次性處罰嗎。 湖塘交警中隊副中隊長王雪宗:你們這個肯定要處罰的。
按照規(guī)定,7月1號到15號之間,盈利性的電動車騎手未佩戴頭盔將直接處罰,普通電動車騎乘人員未佩戴頭盔的,第一次予以警告,再次發(fā)生將處以20-50元之間不等的罰款。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大部分市民都主動戴上了頭盔,但也有部分市民思想意識薄弱,交警對其進行警告教育后引起了他們的重視。 電動車騎手:六月份聽到新聞報道上說要帶頭盔,后來好像又沒那么重視了,我們就放棄了,家里其實也買了很多頭盔,現(xiàn)在知道要帶了嗎(記者),現(xiàn)在知道要帶了,今天回去就帶。
據(jù)統(tǒng)計,昨天起至今天中午11點,武進已開出300余份處罰單,作出700余次口頭警告,對不戴頭盔上路的行為進行了有力打擊。交警部門提醒,市民在騎乘電動車時一定要佩戴符合國標的頭盔,不要讓頭盔成為擺設(shè),為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湖塘交警中隊副中隊長
王雪宗:目前為止戴盔率比往前統(tǒng)計的時候有一定的上升,我相信在我們條例實施以后,大家對于電動車戴頭盔這塊會更加容易接受,而且我們也會加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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